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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研究】王静:开展反洗钱工作的五方面

11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王静在第十三届中国反洗钱高峰论坛暨第三届陆家嘴国家金融安全峰会上表示,反洗钱是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做好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反洗钱工作,一定要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反洗钱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积极作用和职能优势,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在他看来,做好反洗钱工作,要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与金融安全;

 

二是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助力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

 

四是协助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五是有力支持金融业高水平双向开放。

 

王静指出,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关键阶段,反洗钱工作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资金监测职能,积极发挥金融情报作用,不断提升资金监测覆盖面和及时性、准确性,提高对异常资金流动的追踪、监测、预警和防范的能力,筑牢金融安全防线,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他认为,当前,反洗钱应立足国内实际,不断深化和扩展反洗钱的内涵与外延,更好地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

 

一方面,随着受益所有人备案制度建立和金融机构广泛深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反洗钱机制可以协助市场监管部门健全和深化对各类经营主体的监管体系,在防范空壳公司、虚假注资和嵌套持股,遏制经济金融乱象、净化市场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在国家税务机关推进金税四期、加强所得税监管的背景下,大数据系统将使市场主体及个人的信息更加透明化,公私账户间的资金交易、大额现金收付等更加透明,反洗钱部门可以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合作,共同监管和利用好金融体系的数据资源,进一步释放反洗钱在国家治理中的潜能。

 

可见的是,反洗钱是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王静也表示,当前,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还存在诸多短板,合规管理水平仍然不高,洗钱风险管理水平较弱,不同金融机构之间的水平差距较大。另外,虚拟资产、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加剧了洗钱违法犯罪风险,监管科技水平与行业数字化水平的差距凸显。反洗钱工作应根据风险和形势变化,将“风险为本”作为核心原则,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安排,提升监管科技水平,实现监管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指导金融机构提高反洗钱合规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推动反洗钱工作高质量发展。

 

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角度来看,王静谈到,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各类金融犯罪与洗钱活动相互交织渗透,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地下钱庄等上游犯罪手段不断更新,洗钱犯罪呈现新特点,涉案金额持续攀升,金融风险逐渐加大。

 

他强调,反洗钱工作要围绕“追踪资金”理念,积极发挥预防和打击两方面作用,一方面要构建金融系统预防体系,指导金融机构完善洗钱风险管理控制、穿透监测异常资金流动,对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地下钱庄等重大金融犯罪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提升金融交易的规范化和透明度。另一方面要打击违法资金活动,主动协助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洗钱及相关犯罪案件,组织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情报及资金流转证据,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等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社会影响恶劣的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金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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