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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卡给领导“炒股”,却因洗钱罪被判刑

明知领导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可能用于收受贿赂,仍视而不见,不曾想这种行为涉嫌犯罪。近日,经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几个月下来,吴某深受蒋某的信任。2016年7月的一天,蒋某突然找到吴某,称想用他的银行卡走走账,给其炒股用。

吴某虽然对这些钱来历心知肚明,可并不在意,他认为这些灰色收入只是从自己的银行卡走一下,自己没拿一分钱,出了事也不用自己担责。

2021年2月9日,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蒋某受贿钱款来源及流向时,发现蒋某有2笔300余万元贿赂款并非通过自己银行账户接收,而是通过吴某的银行账户接收的。

掌握充分证据后,承办检察官认为吴某的行为涉嫌洗钱罪。

“我想这些钱没进我口袋,即使出了事也与我无关,但没想到竟犯了洗钱罪。”承办检察官向吴某释法说理后,吴某悔恨不已。

<p style="margin-top: 25px; margin-bottom: 25px; padding: 0px; list-style: none; border: 0px; white-space: normal; background-color: rgb(255, 255, 255); outline: 0px; max-width: 100%; min-height: 1em; text-align: left;" font-size:17px;letter-spacing:0.544px;text-align:justify;box-sizing:border-box="" !important;"="">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一定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切勿贪图小利出售(出租)个人的银行卡、电话卡。一旦个人银行卡、电话卡被用于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犯罪,个人也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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